快卸法兰真空气动球阀基本参数
工矿产品买卖合同
供方:上海进口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:QZ2017101798
需方:上海京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:上海市嘉定区
**条:产品名称、商标、型号、数量、金额、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订日期: 2017-10-17
序号 |
产品名称 |
规格/型号 |
单位 |
数量 |
单价 |
总金额 |
备注 |
1. |
法兰真空气动球阀 |
DN50 PN16 304 |
个 |
4 |
2850 |
11400 |
配电磁阀 |
2. |
快卸法兰真空气动球阀 |
DN50 PN16 304 |
个 |
3 |
2800 |
8400 |
配电磁阀 |
备注:**个配套8片法兰。第二个配套卡箍、支架、接头。 | |||||||
合计大写:壹万玖仟捌佰元整。小写金额:19800.00 含17%增值税专用发票。 |
第二条 质量标准: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。
第三条 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所供产品实行“三包”质保期12个月。
第四条 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:甲方负责包装,包装物不回收。
第五条 供货范围和随机的必备品、配件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:详见本合同**条款。
第六条 买方须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组织完成全部货物的验收。
第七条 交货方式地点: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南亭公路2847号5幢538室。
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:供方负责运输,并承担运费。
第九条 交货周期: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到买方现场。
第十条 付款方式:款到发货。
第十一条 提供产品资料:供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、质保书、合格证和发票。
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:双方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。
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:需方如果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盖章传回,即合同视为无效。
第十四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,传真件具同等效力。
第十五条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、收到汇款凭证时生效。
供方:上海进口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|
需方: 上海京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|
单位名称(章): |
单位名称(章): |
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一路1359号 |
地址:奉贤区庄行镇南亭公路2847号5幢538室 |
电话:021-51645825 |
电话:021-57403068 |
传真:021-51862375 |
传真:021-57403068 |
账号:3271 6408010 383861 |
账号:1219 2233 8110 101 |
开户行:上海农商行江桥支行 |
开户行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|
税号:91310 1200660 38749A |
税号:9131 0120 MA1HLELB02 |